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选树和宣传“感动泰顺十大人物”“泰顺县道德模范”是我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最美精神”“好人精神”的品牌活动。在全县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过程中,为增强道德榜样荣誉感、发挥道德榜样的感召力,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关爱道德榜样、学习道德榜样、争做道德榜样,为推动泰顺绿色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提供强大的思想力量、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县委宣传部、县精神文明指导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广旅游体育局、县融媒体中心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最美泰顺人”——第六届感动泰顺十大人物暨第二届泰顺县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近年来全县各行各业中涌现出来的让人感动的、典型示范性强的人物或群体,均在评选之列(曾经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感动人物、道德模范的,不作为参评对象)。具体包括以下四个层面:
1、在泰顺有特别感人事迹、典型示范性强的泰顺人;
2、在泰顺留下感人事迹、典型示范性强的新泰顺人;
3、在县外留下感人事迹、典型示范性强的泰顺人;
4、有感人事迹、典型示范性强的(新)泰顺人集体;
二、评选标准
1、事迹具有先进性。在日常生活中,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公民道德和公民义务,发挥表率作用,事迹可信、可学、可敬。
2、事迹具有典型性。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关爱他人、无私奉献、孝老爱亲、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慈心善行等各类“感动”主题方面表现突出,在群众中产生过广泛影响。
3、事迹具有时代性。充分反映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时代特色,具有感染力,事迹突出,细节感人,能引起广大市民的情感共鸣。
三、评选办法
1、各乡镇在组织推荐的基础上推荐3名候选人(含先进群体);县直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名额不限;市民可向所在乡镇或直接向组委会推荐。推荐工作自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8月25日截止,推荐材料均须上报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联系人:蔡海露,联系电话:67592880,电子邮箱:tsxwxck@163.com)。推荐表可在泰顺新闻网(http://www.tsxw66.com)上下载。
2、组委会在广大群众踊跃推荐的基础上,将对候选人进行宣传报道。
3、组委会根据评选条件,初评20名候选人在媒体上公示,由广大群众通过泰顺新闻网、微信公众号投票推选。
4、采取群众投票和组委会评选相结合的办法,最终评出“最美泰顺人”——第六届感动泰顺十大人物暨第二届泰顺县道德模范,并举行颁奖典礼。
5、在奖项设置上,除了评出“最美泰顺人”——第六届感动泰顺十大人物暨第二届泰顺县道德模范外(含先进群体),还将评出“最美泰顺人”——第六届感动泰顺十大人物暨第二届泰顺县道德模范提名奖和工作组织奖。
四、实施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第六届“感动泰顺十大人物”暨第二届“泰顺县道德模范”选准评好。
2、县融媒体中心要深入采访挖掘,用鲜活、感人的报道宣传先进人物,教育干部群众。
3、坚持面向基层,多推荐和宣传普通干部群众中的先进人物。
4、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把宣传和学习先进人物贯穿于评选工作的全过程,使评选活动真正达到感染和教育干部群众。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雷全勉任主任,县委宣传部、县精神文明指导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广旅游体育局、县融媒体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最美泰顺人”——第六届感动泰顺十大人物暨第二届泰顺县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最美泰顺人”——第六届感动泰顺十大人物暨第二届泰顺县道德模范评选推荐表
中共泰顺县委宣传部
泰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泰顺县总工会
共青团泰顺县委
泰顺县妇女联合会
泰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泰顺县融媒体中心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