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新闻网讯 为加强和规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城市智慧化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泰顺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启用以下道路电子监控违法抓拍系统,对乡镇人行道违停、县城区人行道违停、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垃圾乱倾倒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2024年5月6日
二、本次新增抓拍设备点位具体地址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
特此公告
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4月23日
来源: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编辑/初审:周晓叶 二审:黄淑霞 三审:曾丽军 核发:雷全才 徐钱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