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听公告〔2021〕1号
根据《浙江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吴巧玲信访事项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信访人吴巧玲于2019年6月18日向泰顺县信访局反映:“罗阳小微万创园”开发,征地过程中存在显失公平公正的补偿方案,对齐云华户没有签订征地协议的情况下强行开发,要求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一视同仁的补偿标准,享受其他安置宅基地同样的“三通一平”待遇。
罗阳镇经调查,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罗政信访复字〔2019〕25号,但信访人对罗阳镇的处理意见不满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查申请。为此,罗阳镇人民政府向本机关申请要求组织该信访事项的听证会。
二、听证会时间
2021年9月1日下午15:00
三、听证会地点
泰顺县信访局一楼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泰顺县人民政府复查复核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59283687
五、注意事项
(一)要求旁听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1年8月28日下午15:00前凭有效身份证件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本机关将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的前5名人员参加旁听此听证会。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关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泰顺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