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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号通告 |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来源:泰顺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1-06-12 17:10:07 作者: 字体:

  近日,温州市出现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病例及其关联病例,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输入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倡导就地过节。建议广大市民端午节期间暂缓出行,非必要不前往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确需出行的,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上述地区人员应暂缓来泰。广大市民应尽量避免参加人群聚集活动,提倡用微信、网络、电话等方式问候亲朋。

  二、严格重点人员管控。各乡镇要对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等来泰返泰重点人员一律进行全面排查,及时上报并采取管控措施,以上重点人员来泰返泰要第一时间向属地村(居、社区)、单位或入住宾馆报告。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泰人员要严格落实“14+7”健康管理措施,其中入境返泰人员在“14+7”基础上一律增加7天健康管理措施,并在入境第28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如出现新冠肺炎相关表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应及时闭环转运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对以上重点人员未落实健康监测措施的请广大市民积极向12345举报。

  三、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所有未经审批的大型活动一律取消,减少各类集聚性活动,尤其是大型集聚性活动,必须举办的要严格审批,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倡导近期减少谢师宴、毕业聚餐,“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四、严格重点场所管理。继续坚持客车、公交车等交通工具及场站,以及医疗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单位和农贸市场、商超、宾馆、影院、公园景区、密闭景点等人员聚集场所的疫情防控措施不松懈,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要求。如有违反,一律从严处理。

  五、严格就诊管理。各医疗机构要规范预检分诊,强化首诊负责制。全县诊所、村卫生室一律不得接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可疑患者,发现可疑患者要及时报告,如有违反,一律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所有药店对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的人员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并严格落实人员登记、信息报告等闭环管控措施。

  六、严格校园管控。扎实做好中考、期末考试防疫保障,规范设置隔离考场和特殊通道,做好人员筛查和健康监测。各类学校要及时掌握师生出行动态和健康情况;做好端午期间留校师生管理服务,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指导师生做好个人防护。如因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

  七、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广大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使用公筷公勺等健康生活习惯,积极接种疫苗,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时要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规范就诊,严禁到个人诊所、门诊、村卫生室等就诊,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凡故意制造谣言、传播不实信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处置。

  泰顺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