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立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第46号)
根据立人集团资产处置资金回笼情况,经研究决定,将于2021年2月4日起开展第7次清退工作,清退对象为经债权申报审核确认无误人员,本次清退继续按照“往息抵本”原则,本次清退比例为“往息抵本”后债权基数的1%。
温州立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