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新闻网讯 为切实抓好《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县社干部素质,促进文明习惯养成,3月18日,县供销社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周一夜学”活动,集中学习传达《条例》精神并部署相关工作。
学习会上,县供销社陈笑然主任对《条例》出台背景、具体内容、规定要求、意义、亮点和作用进行重点解读,倡导大家自觉学习践行《条例》,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并要求将《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与县社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创建等同安排、同部署。
通过本次学习,干部们充分认识到《条例》的重要意义,纷纷表示要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把文明行为真正落实到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去,做好文明的先行者和践行者,为泰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编辑 高立宝 县供销社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