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道路禁令标志及辅助标志的通告
为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结合我县道路交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调整部分道路禁令标志及辅助标志。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在235国道联新村委会前路口、235国道文化路口、泰庆南路育才路口、文祥大道廊桥大道路口、新城大道廊桥大道路口、廊桥大道乌岩岭路口、泰分路龙山路口、三垟村三垟路82号前、泰景路安泰路口、平安大道文星路口增设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的禁令标志及辅助标志。
特此通告。
泰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4月22日
来源:泰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初审:涂秀秀 二审:胡佳妮 三审:卢书凝 核发:雷全才、张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