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为Ⅳ级的通知
根据台风影响情况和《泰顺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县防指决定自11月1日15时起将防台风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同时根据《泰顺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议,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请各乡镇继续做好地质灾害巡查管控,持续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来源:泰顺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编辑:卢书凝 初审:涂秀秀 二审:周晓叶 三审:曾丽军 核发:雷全才 张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