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撤销登记社会组织的公告
经查,下列20家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县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有陈述和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可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起5个工作日内到泰顺县民政局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特此公告。
处罚机关地址:泰顺县罗阳镇泰景路177号
联系电话:0577-67569712
附:拟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1.泰顺企业家联谊会
2.泰顺县农民体育协会
3.泰顺县花艺协会
4.泰顺县洲岭麦田幼儿园
5.泰顺县罗阳镇南院朝阳幼儿园
6.泰顺县彭溪镇月湖向阳幼儿园
7.泰顺县三魁镇兴华幼儿园
8.泰顺县包垟乡新蕾幼儿园
9.泰顺县三魁镇大风车幼儿园
10.泰顺县柳峰乡晨阳幼儿园
11.泰顺县大安乡培蕾幼儿园
12.泰顺县三魁镇庵前育苗幼儿园
13.泰顺县西旸镇垟溪幼儿园
14.泰顺县三魁镇大洋幼儿园
15.泰顺县彭溪镇富洋福星幼儿园
16.泰顺县罗阳镇新城智慧幼儿园
17.泰顺县筱村镇中心幼儿园
18.泰顺县泗溪镇南溪中心幼儿园
19.泰顺县柳峰乡希望幼儿园
20.泰顺县司前镇中心幼儿园
泰顺县民政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