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苍泰高速公路泰顺段建设工程是县重点建设项目,为保障苍南至泰顺高速公路集中预制构件场(大安)项目顺利进展,妥善处理项目红线范围内坟墓,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办法》、泰政发【2022】85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决定对项目红线内的所有坟墓(包括骸骨瓶临时存放点)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移范围:大安乡柳埠村、花坪头村、罗汉村(详见下图红线范围内)。
二、迁移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6日。
三、迁坟要求:
1.凡是涉及此范围坟墓的坟主前往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1号楼104办公室办理自行迁坟手续;
2.逾期不办理迁移手续的坟墓,将视作无主坟墓进行处理。
四、联系人:
大安乡苍泰高速政策处理专班。
联系电话:59293118/13732066652
特此公告!
泰顺县大安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8日
附件:
1.尚未查到坟主的坟墓1,位于(小地名:垟后)
KGY16 近景
KGY16 远景
2.尚未查到坟主的坟墓2,位于(小地名:垟后)
KGY17 近景
KGY17 远景
3.尚未查到坟主的坟墓3,位于(小地名:垟后)
KGY18 近景
KGY18远景
4.尚未查到坟主的坟墓4 ,位于(小地名:垟后)
KGY19 近景
KGY19 远景
5.远景尚未查到坟主的坟墓5 ,位于(小地名:垟后)
KGY20 近景
KGY20 远景
来源:大安乡 编辑/初审:周晓叶 二审:毛晓辉 三审:曾丽军 核发:雷全才 徐钱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