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启用“铁骑鹰眼”抓拍违法停车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我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泰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启用4套警用摩托车车载鹰眼设备,对泰顺县城区车辆违停行为进行抓拍。
本设备自通告日起五日后正式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秩序。
2024年4月23日
泰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来源:泰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初审:卢书凝 二审:陈瑶 核发:雷全才、徐钱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