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净化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泰顺公安交警持续对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持续开展酒驾天天查行动,做到全时段、全路段、全覆盖。一经查获,从严处理。
接下来,让我们看看有哪些“酒司机”上榜了。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远离酒驾拥抱平安!
酒醉驾曝光台
案例曝光
2024年4月16日22时13分许,张某回饮酒后驾驶浙B8***W小型轿车途经泰顺县罗阳镇泰分路49号前路段被现场查获,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0mg/100ml。
2024年4月18日19时许,李某扬饮酒后驾驶无号牌轻便正三轮摩托车途经泰顺县罗阳镇泰分路266号前路段被查获,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6mg/100ml。
2024年4月20日19时57分许,王某醉酒后驾驶浙JF***65小型轿车途经泰顺县罗阳镇金北斗60号门口时发生事故,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12mg/100ml。
2024年4月20日23时26分许,夏某淡饮酒后驾驶浙CG***9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泰顺县罗阳镇消防路37号前路段被查获,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4mg/100ml。
2024年4月21日19时23分许,蓝某港二次饮酒后驾驶浙CT***6小型轿车行经泰顺县罗阳镇文星路教育局附近被查获,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49mg/100ml。
2024年4月23日00时35分许,齐某斌二次饮酒后驾驶浙CP***6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泰顺县罗阳镇消防路60号前路段被查获,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3mg/100ml。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
请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等
交通危险行为
切勿心存侥幸
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中队 编辑/初审:涂秀秀 二审:毛晓辉 三审:曾丽军 核发:雷全才 徐钱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