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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高考招生实施意见发布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23 16:20:00 作者: 字体:

  刚刚,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印发《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今年浙江高考招生工作有哪些重点部署和安排?一起来关注↓

  有哪些工作重点?

  保障考试安全有序

  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考试安全责任。严格考试组织管理,严厉打击考试舞弊,加强考务工作培训,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综合治理考试环境。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加强各环节“拉网式”风险梳理和排查,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招考队伍锻造,配足配强专职人员队伍,严格选人用人标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管理效能。

  深化高考招生改革

  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总结评估试点工作,持续加强生涯规划教育和选科引导,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培训。探索完善多元录取模式,加大学生综合素质考核,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精准实施农村专项计划,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推动政策精准落实。全力做好艺术体育类招考改革落地工作,加强政策解读,精心做好志愿填报指导和咨询答疑服务。

  规范招生录取管理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和多级公示制度,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落实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确保学生个人及招考信息安全。严格招生录取管理,认真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严格规范高校招考工作秩序,严格审核考生报名条件,严厉打击各类造假行为,加大招生违规处理力度。

  优化宣传咨询服务

  各地要深入实施“高考护航行动”,为考生提供个性化的指导与服务,加强和完善考生志愿填报各环节管理。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和教育政绩观,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或炒作“高考状元”。加强考试招生培训咨询机构治理,严厉打击涉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考试如何安排?

  考试科目安排

  2024年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必考科目和3门选考科目。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除文化科目外,还须分别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和体育术科考试。

  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由考生从中选定1个语种参加考试。各语种均含听力考试。

  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按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等级赋分的分差为1分,起点赋分40分。考生满分750分。

  语文、数学提供1次考试机会,成绩当年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成绩当年有效,考生自主选用其中1次成绩。语文、数学和外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选用全国新高考Ⅰ卷。其他各科均由浙江省自主命题;自主命题的各科考试性质均属全国统考。

  综合素质评价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须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品德表现、学业水平、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等五方面。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全面评价、客观记录、民主评定、公开公正、简便实用的原则,根据客观记述、民主评议、公示确认、形成档案的程序形成。往届生和其他高中应届生须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招生录取怎样进行?

  分段填报志愿

  浙江高考实行网上志愿填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为唯一填报志愿的网站,网上填报志愿后不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应段(批)志愿填报。未按时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段(批)报考资格。

  普通类提前录取和第一段、艺术类校考批和统考批第一段、体育类第一段同时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9日-30日。普通类第二段、艺术类统考批第二段和体育类第二段同时填报志愿,具体填报时间另行公布。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格考生,在6月29日-30日与普通类第一段等志愿填报同时进行;已填报志愿但又放弃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普通类第二段及之后录取。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准确了解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单科成绩、体检等各项具体要求,确保本人填报符合条件。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要求方可填报志愿。各级考试招生机构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高中学校要根据部署,利用浙江省高考志愿填报智能辅助系统,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服务。

  分类投档录取

  浙江高考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类进行,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普通类:考生分两段,分别按实考人数的60%、90%划定。另按实考人数的20%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用于强基计划、军校等提前录取或特殊类型招生的招生录取。考生高考成绩发布时一并划定并公布分段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考生位次根据所有考生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普通类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实行提前录取的包括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军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军士、航海类等专业,以及经过批准的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院校。

  普通类提前录取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考生可填报不超过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不设院校服从志愿。本、专科不再分批,录取分段进行。每段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不超过1:1.2,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

  普通类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以1所学校的1个专业(类)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投档录取后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投档时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为1∶1。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全部相同者一并投档。

  艺术类:录取批次设校考批和统考批。校考批设院校志愿1个,下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统考批为专业平行志愿,1所院校的1个专业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各科类志愿不能同时兼报,考生只能选择1个科类填报,音乐类和表(导)演类同一科类内可兼报不同方向。

  校考批录取,校考专业在考生文化总分原则上达到浙江普通类一段线、省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校考成绩择优录取。根据录取生源情况,学校可申请适当降低文化总分要求,但不得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75%。高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制定破格录取办法的,按高校破格录取办法执行。

  统考批录取,分科类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投档比例为1:1。一共分两段,根据考生艺术类综合分成绩,各科类或方向第一段按实考人数的60%确定,第二段按实考人数的90%确定。投档时,以考生高考总分和选考科目符合所填报志愿为前提,分科类以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的综合分成绩为投档依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本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总分须不低于浙江普通类一段线的75%,其中舞蹈类、表(导)演类的表演专业、音乐类的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高考总分须不低于浙江普通类一段线的65%;高职(专科)专业,考生高考总分须不低于浙江普通类二段线的70%。

  体育类: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具体办法同艺术类统考批。

  艺术类、体育类分段录取时,如第一段投档录取后已完成全部计划,则第二段志愿填报工作不再进行。

  加分政策规定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高中阶段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均在景宁畲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浙江省所属高校,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不得累加。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来源:浙江发布、浙江考试编辑/初审:涂秀秀二审:毛晓辉三审:曾丽军核发:雷全才徐钱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