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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跨省、出境游政策有变化吗?3-11岁人群接种疫苗要注意啥?权威回应来了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7 15:56:30 作者: 字体:

  

       泰顺新闻网讯 10月26日下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七十八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夏时畅,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许澎,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卢永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陈直平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问:浙江启动了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这些儿童青少年使用疫苗与原来12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的是否相同,免疫程序一样吗?接种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怎么样,接种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陈直平:目前,我国已批准用于3-11岁人群接种的新冠病毒疫苗均为灭活疫苗。免疫程序与原来12-17岁和成人接种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一样,均接种2剂,间隔至少2-3周(具体以说明书为准)。后续如未成年人获准使用新冠病毒疫苗种类、免疫程序有更新调整的,也会及时告诉大家。

  根据已获批使用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临床研究结果显示,3-17岁人群接种后安全性良好,中和抗体阳转率高,免疫原性良好。一些研究结果还提示儿童和青少年接种后的免疫应答优于18-59岁成人和60岁及以上老年人。现有的证据均充分证明在3-17岁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是安全、有效的。

  鉴于3-11岁年龄段属于未成年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特殊性,该年龄段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需要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并由家长或监护人代签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接种前,家长或监护人应了解新冠疫苗接种的知识、流程及孩子健康状况,携带好儿童身份证(或户口簿)、预防接种证等。在接种现场时,家长或监护人要将孩子的健康状况、心理紧张情况、接种疫苗的禁忌及疾病史等如实告知接种医生。接种过程家长(监护人)要全程陪护,并注意保持一米线的距离,全程佩戴口罩。接种后在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请及时联系现场工作人员。接种当天保持接种局部皮肤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新冠疫苗接种后可以正常地生活、学习。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近期接种过其他疫苗,要间隔14天后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建议与接种其他疫苗至少间隔14天以上,但如遇犬咬伤或出现外伤等需紧急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或注射免疫球蛋白的,可不考虑该时间间隔。

  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跨省、出入境旅游政策有无变化?

  许澎:近日,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从严从紧抓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印发《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从严从紧抓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其中明确:

  严格做好外防输入工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经营出入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搞变通。

  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暂缓组织赴有本土感染者的设区市旅游。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区、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并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暂停经营旅游专列业务。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严格按照《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要求,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控制旅游团队规模,暂停经营旅游专列业务。

  问:针对A级景区、娱乐场所等文化和旅游领域疫情防控重点场所,主管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游客安心出游?

  许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重中之重的任务,浙江将多措并举,努力打造更加安全、健康、文明、有序、便利的旅游环境。针对A级景区、娱乐场所等文化和旅游领域重点场所疫情防控,主要落实好五项要求:

  一是入口管控要严之又严。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总体要求,A级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娱乐场所、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认真落实A级景区门票预约制度,严格落实验双码(健康码、行程卡)、测体温、规范佩戴口罩等要求。

  二是场所消杀要全面彻底。各类室内场所、物品和环境要加强消毒,特别是游客高频使用的设施设备,做到消毒全覆盖,不留死角空白,同时须配备足量免洗消毒液供游客使用。

  三是客流调控要精准细致。引导游客执行好“一米线”,错峰游览。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安排专门人员加强管理,严防拥堵和瞬时聚集。

  四是聚集活动要尽量减少。严格审批监管大型演出活动。文化和旅游活动场所特别是室内密闭场所,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尽量减少举办聚集性活动,该限流的限流、该暂停的暂停。

  五是应急处置要及时有效。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响应水平,妥善处置异常情况。

  问: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最新进展有哪些?

  卢永福:去年6月开始,浙江在全国率先上线“浙冷链”系统,加上集中监管仓、省际检查站,构筑了冷链物防“三道防线”,取得积极成效。“浙冷链”系统已累计迭代升级71个版本,上链企业3.8万家,累计赋码1582.5万个,累计扫码2976.63万次;现有正常运行的集中监管仓33个,累计入仓37.48万吨,出仓33.41万吨;近30天日均流入量为2102.63吨。依托“三道防线”,全省累计妥善处置阳性冷链食品事件109起,处置阳性涉疫冻品2100余吨,有效防止了“物传人”事件的发生。

  但是在实践中也发现一些外省市已经核酸检测阴性的产品在下游继续检出阳性;一些经营者怀有侥幸心理,赋码扫码不全,为疫情防控带来隐患。为有效强化源头阻控,根据省疫情防控办有关文件要求,自10月1日起对于所有已在省外或口岸环节取得“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和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运抵浙江省集中监管仓或专业核酸检测站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但不重复消杀,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赋“冷链食品溯源码”上市销售。

  为了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一方面增加“专业核酸检测站”的预约端口,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不仅可通过PC端进行预约,还可以通过浙里办APP、支付宝,登录“浙冷链”,点击“报备申报”进行集中监管仓或专业核酸检测站预约;对于“三证”齐全的产品企业完成采样后即可离开,结果系统自动推送,企业无需现场等待。另一方面也在余杭冻品批发市场、衢州新农都市场、金华新农都市场等省内重点市场周边设置了8个专业核酸检测站,进一步方便企业送检。截止10月25日,全省共预约核酸检测数量1602批次,已完成核酸检测1239批次,结果均为阴性。

  问:接下来进口水果即将进入消费旺季,浙江有什么样的防控措施或手段?

  卢永福:随着天气转冷,国内时令水果下市,进口水果将迎来消费旺季。根据省疫情防控办文件规定,进口水果需纳入“浙食链”管理,实行数字化追溯,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底线。

  近期,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加强对水果批发市场、水果连锁经营门店、大型商超等经营主体的排查和监管,重点监督检查其进口水果票证情况、上链情况、“三专”(专区存放、专区销售、专用通道进货)制度落实情况,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同时,将继续加大对进口水果在“浙食链”系统首站赋码工作的指导,切实做到应赋尽赋;督促经营户严格落实采购扫码、完善追溯链条信息和销售终端亮码等要求,杜绝没有“浙食链”溯源码的进口水果上市销售,实现闭环管理,切实做到将进口冷链食品的疫情传播风险降到最低,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最后,建议大家到正规超市、卖场、水果专营店选购进口水果,也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在消费时使用手机扫一扫“浙食链”溯源码进行查询了解,可清楚查询产品的检验检疫、消毒记录、核酸检测等信息,关注水果产地、来源、进口检验检疫信息,不要采购来路不明的进口水果。

 

  问:浙江近期计划外出旅游度假的人员,应该注意些什么?

  陈直平:六点建议:

  建议近期减少旅行,尤其是跨省旅游,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出现本土病例的城市,尤其是口岸城市,非必要不要前往边境地区旅行。

  旅行途中全程自觉做好亮码、测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勤洗手、避免扎堆拥挤、就餐时使用公筷公勺等个人防护措施。

  建议旅行结束返浙前,做一次核酸检测,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浙。

  出省旅行返浙后,做好14天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不组织或参加聚集性活动,一旦自己或家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等不适症状,勿自行服药,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向医生如实报告个人接触史、旅居史和活动史。

  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一旦发现曾经去过的城市有本土病例发生、与确诊病例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健康码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形,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备,接受管理,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旅行结束返浙后,如接到防疫短信、电话等询问或提醒时,务必根据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 浙江发布 编辑 黄淑霞 校对 毛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