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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恢复跨省休假、旅游、探亲
来源:泰顺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1-09-07 10:48:11 作者: 字体: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1〕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公共场所

  正常开放公园、旅游、景点、室内外场馆以及宗教场所;商场、超市、宾馆、餐馆、影剧院、网吧、棋牌室、麻将馆、桌游室等经营主体,在遵照《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82号)规定的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可依法依规自主决定经营时间和经营方式;对公共场所接待消费者或访客人数占容纳总量的比例不作限制。各经营主体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自觉开展“测温+亮码+戴口罩”,结合实际和行业要求,采取“预约、错峰”等措施防止人员聚集。

  二、规范进行社会活动

  各乡镇、各单位在规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组织开展各类会议、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销展览、集会庆典等活动。在我县举办的会议等室内聚集性活动超过200人或举办全国性会议及活动的,应当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节庆、展会、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在正式举办前15日,活动举办地乡镇政府应会同相关主办单位进行专项风险评估研判;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风险等级出现变化的,需对活动的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

  三、畅通人员正常出行

  不限制人员在省内、国内低风险地区正常流动(正处于健康管理措施人员除外);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泰返泰人员不需核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重点地区按照省疫情防控办〔2021〕70号对应执行“14+7”、“2+14”等健康管理措施;境外来泰返泰人员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做好行程报备前提下,可恢复在编在职人员休假(疗休养)、旅游、探亲等跨省出行活动,但应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及边境城市。继续严格控制非公务、非紧急事由人员出国。

  四、动态管理“行程卡”

  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清零,全省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的情况下,除医院等重点场所外,交通场站、酒店宾馆等其他场所可停止查验“行程卡”,但应认真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五、解除养老服务机构封闭管理

  在院老人和工作人员可以外出,返院后报告外出路线;亲友、志愿者等经实名登记测温亮码后,也可入院探望,原则上探视全程佩戴口罩。对养老机构的探视人数、次数不作限制,由机构根据设施条件、服务保障能力自行确定。加快恢复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照料中心、老年食堂正常运行,不得以疫情防控为借口停止服务。

  六、做好药店和医疗机构“哨点”监测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零售药店的药物销售管理,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等四大类监测范围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诊室)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发热门诊(诊室)的“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

  七、加强个人健康监测

  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泰返泰人员应主动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备,配合做好各项健康管理措施;广大市民在生活中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鼓励全民接种疫苗

  积极组织推进疫苗接种工作,适龄无禁忌症人群应接尽接、重点行业人员应接必接,切实做好“一老一小”和流动人口等人群的组织动员和接种服务工作,建立高水平全民免疫屏障。

  泰顺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