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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文明城市 建最美山城|浙江省出台志愿者激励办法 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来源:泰顺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1-08-31 10:58:22 作者:潘露娜 字体:

  泰顺新闻网讯(记者 潘露娜)为了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增强广大志愿者的荣誉感和获得感,日前,浙江省文明办、省民政厅联合印发《浙江省志愿者激励办法(试行)》。《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届时,做志愿服务将享受更多荣誉和优待。

  《办法》明确,志愿服务记录时长累计达100小时、300小时、600小时、1000小时、1500小时的,分别评价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志愿者。全省的志愿者星级评价由志愿服务信息数据库后台自动生成。在浙江慈善奖、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最美浙江人等评选表彰上,《办法》要求设立激励优秀志愿者的奖项。

  根据《办法》,星级志愿者和获得表彰的志愿者将享受一系列礼遇优待。比如优先推荐星级志愿者和获得表彰的志愿者参评高级别的志愿服务评选表彰。鼓励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根据实际情况为有良好记录的志愿者提供免费、优惠、优先或专项服务。享受省级礼遇优待措施的志愿者可以同时享受管理所在地的礼遇优待措施,内容相同的,按最高标准享受。

(编辑 周晓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