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新闻网讯(记者 夏彦婷)日前,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小组发布通告,即日起恢复零售药店正常经营秩序,恢复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监测范围药品销售。
通告明确,解除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向个人消费者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的限制。恢复零售药店销售退热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销售制度,并按要求录入全省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并将信息共享各乡镇防控部门。要求零售药店在做好“扫码(亮码)、测温、戴口罩”以及场地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防疫措施的同时,解除店门物理阻隔,恢复正常营业秩序。
(编辑 周晓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