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新闻网讯(记者 施双双)日前,记者从县医保局获悉,我县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实行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按规定,所有零售药店必须对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信息登记,每日报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县各零售药店均已在显眼位置张贴相关告示,并安排专人测量体温、登记信息。要求购买者详细填写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住址、患者症状、购买药品及数量等情况。德明堂药店负责人陈向东说:“购买发热和咳嗽药品要进行实名登记,并出示健康绿码,登记具体的住址,如果购买者是发热的病人,我们将不销售退热药品,有些客人可能不理解,那我们就需要去劝导,并告诉他们在人民医院发热门诊部是可以就诊的。”对此,市民也表示理解与支持,并表示,实名登记是对大家的保护,应该配合落实。
据了解,这一举措的实施旨在充分运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网络覆盖优势,全面精准摸排院外发热患者的基本情况,及时发现发热、咳嗽患者,有效督促其合理就医,防止漏诊、瞒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编辑 周晓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