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
新闻热线:0577-59299065|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关于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 : 泰顺新闻网   ->   新闻   ->   便民资讯   ->  正文
推荐视频
推荐新闻
推荐图片
【第17号通告】关于实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举措的通告(第17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20 16:17:01 作者: 字体: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县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努力实现“两确保三争取”目标,坚决打赢防控阻击战、打好发展主动仗。经研究决定,除凤垟、泗溪外,我县其他乡镇进入常态化管控阶段,实施常态化管控举措。

  一、即日起,溧宁高速公路泰顺收费站恢复通行。除个别疫点外,撤销县际以下道路卡点。所有省际、市际卡口实行受控进出,凭“健康码”实行双向查验;各卡点推行“温州健康码”三色管理制度,显示“红码”者、显示“黄码”且体温异常者,予以劝返,凡进一律送定点医院诊治或实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显示“黄码”且体温正常者予以放行,但必须立即到居住地严格居家隔离14天;显示“绿码”且体温正常者(包括车辆),予以放行。未申领“健康码”的来泰人员,现场申领并按上述办法处置。无法申领“健康码”的特殊对象,凭有效证件,按“两查两问”排查机制处置。城乡公交、短途客运等公共交通逐步有序恢复。

  二、即日起,各村居(社区、小区)等基层单元要根据“温州健康码”三色管理制度,实施分类管理,对显示“绿码”且经体温测量正常者(包括车辆)予以通行。无法申请“健康码”的老人、小孩等特殊对象,可以凭有效的其他证明查验后通行。

  三、房屋出租者必须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房屋出租者主体责任。凡是集中提供的宿舍、社会租赁的房屋,一律在符合出租房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基础上,由企业或房东向所在地村(居、社区)提出申请,并经属地乡镇报备审查后方可出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除能提供解除医学观察证明外);属地乡镇和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四、企业复工复产采用“备案制+负面清单+承诺制+现场指导服务”等举措,鼓励企业快速实施返工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除负面清单外的生产经营主体,在严格落实“七个到位”要求的前提下,加快复工复产;工程项目在严格落实“七个到位”和“三项管理”的前提下,加快复工。

  五、农贸市场、药店、超市、连锁门店、便利店要保持正常经营,保障农副产品供应和价格稳定。理发店、茶叶店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场所,在做好定期消毒、垃圾处理、安全防护、人员导流等风险管控的前提下,即日起有序恢复经营。五金店、杂货店、专业市场等非生活必需类市场主体在采取防护措施的前提下于2月23日0时起有序恢复经营。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等市场经营类重点公共场所逐步开放。旅游景区、村民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文化礼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非遗馆等公共服务类场所和电影院、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厅(室)、卡拉0K厅、室内游泳馆、网吧、浴室、足浴店、棋牌室、麻将馆、宗教场所等人员集聚场所暂缓开放。

  六、各类学校要按照“一校一案、校地联动”要求,认真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全面做好开学前准备、精心安排开学报到、从严加强校园管理,严防疫情在校园传染,确保校园内疫情“零发生”。

  七、各机关事业单位于即日起取消干部轮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返岗”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做好本单位日常防疫工作,保证办公安全,落实好“三服务”工作。

  八、各乡镇要加强疫情日常排查,如发生聚集性疫情的,立即对所在的村(居、社区)、小区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封闭式管理期间,由乡镇、村(居、社区)干部24小时值守,村(居)民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准进出,严格落实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硬管控措施,严防脱管失管。

  九、坚持村自为战,组建巡逻队伍,设立村口服务点,开展联防联控工作,防止人员聚集,制止各类违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规定的行为。对持有“绿码”且体温正常的人员予以通行。严格落实村居网格责任,对有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属地乡镇,并及时掌握外来人员情况。

  十、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戴口罩、勤洗手、讲卫生,不串门、不集聚、不扎堆;严禁聚众赌博、集市集会、宗教民俗等聚集性活动。继续执行喜事停办、白事简办、他事不办。

  泰顺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