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新闻网讯(记者 冯亚斌)《泰顺县全民医保办法》规定:具有本县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都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日前,县医疗保障局举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业务培训会,全面启动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1020元,其中本县户籍的个人缴纳306元,享受各级财政补贴714元,筹资标准与个人缴纳费用相较于2019年分别上升90元与26元。其中珊溪库区参保人员个人缴纳166元,由生态补偿金补贴140元。
2020年度虽然个人缴纳保费提升26元,但是将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等14中常见慢性病纳入城乡居民门诊规定的病种范围,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购买规定病种药品报销比例60%,其中患有肺结核的参保人群报销比例为70%,市域内二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报销比例35%,允许城乡居民在县内定点药店刷卡购买规定病种药品报销比例35%。
相较于2019年,2020年参保人群范围更加扩大化,在我县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就读、就托的非本县户籍的学生儿童和持有居住证参保的人员可以在居住地所在村(居)办理参保手续,视同本县户籍,享受相应财政补贴。
2020年度保费缴费采取银行批量代扣代缴及支付宝缴纳为主,税务窗口和我县五家“市民卡”合作银行营业窗口缴存为辅。选择合作银行“市民卡”账户代扣代缴的,参保人员需在11月20日前到所在村(居)或社区进行参保确认,并将保费存入市民卡账号。超过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须在2019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办理零星参保缴费。2020年1月1日开始零星参保人员由个人全额缴存1020元,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缴费到账后第60日开始享受待遇。
(编辑 毛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