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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调研组来泰调研我县执行《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工作情况和少数民族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跟踪监督系统建设(试点)建设情况
来源:泰顺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10-12 16:03:41 作者: 字体:

  泰顺新闻网讯(记者 章海玲)10月11日下午,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侨委副主任委员王毅率队的省人大调研组来泰调研我县执行《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工作情况、少数民族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跟踪监督系统建设(试点)建设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荣登,县委常委、副县长周兆忠,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志清等参加座谈会。

  自2016年7月1日新修订的《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县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加强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筑牢思想基础,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着力改善民生为要求,以落实民族地区结对帮扶机制,力促解困增收为目标,以注重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和文化传承,助推文旅融合发展为手段,不断推动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农民收入实现稳健增长,2016年全县少数民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80元,同比增长12%。

  为加强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信息化工作,推动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规的实施,在前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经与省民宗委、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工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研究,选在温州市及泰顺县联合试点。依据《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和APP客户端等手段,通过泰顺县财政部门财政资金支付系统(包括经过的银行账户系统)的查询,方便人大代表(监督主体)及时掌握少数民族资金使用动态,确保纵向的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和横向的民族宗教、财政、教育文化、农业农村等部门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的各项财政政策资金全面落实到位,确保相关财政扶持资金不被截留、不被挪用、不被贪污,发挥应有的绩效。

  会上,调研组要求,要切实加大精准帮扶力度,加大对低收入民族村发展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快民族乡村地区均衡发展;要树立适度优先原则,优先扶持少数民族地区道路、通讯、电力、水利等项目,构筑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良好条件;要创新监督方式,积极探索监督的路子,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财政监督。要培养人才,将少数民族扶贫与 “输血”“造血”结合起来,拓宽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渠道,全力推进精准帮扶工作落实落细,确保脱贫致富路上一个都不少。

(编辑 毛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