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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文明交通 治秩序乱象:泰顺交警大队查获两起“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案件
来源:泰顺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05-15 15:51:36 作者:叶祥祥 郑志伟 吴琼 字体:
  泰顺新闻网讯(通讯员 叶祥祥 郑志伟 吴琼)5月11日是“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第一轮第四波次统一行动日,泰顺大队各单位在各自辖区设卡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酒驾、毒驾”“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当晚,司前中队在52省道地磅路段设卡时,查获张某某饮酒驾驶小轿车,其酒精含量结果为44mg/100ml。经查,张某此前曾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景宁警方查获,属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现张某已被泰顺县公安局相关部门处以拘留8日、罚款2020元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同天晚上,雅阳中队在雅阳镇百福岩村路段设卡检查时,查获毛某饮酒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为70mg/100ml。经查询,毛某在2016年9月同样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公安机关处罚。现毛某已被泰顺县公安局相关部门处以拘留7日,罚款2000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指因酒后驾驶机动车(酒驾)首次被交警处罚后,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之意,有了第一次酒驾受到处罚后不吸取教训,再次酒驾被交警查获,其处罚力度更严厉,泰顺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不要以身试法,为了大家的安全,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编辑 毛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