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
新闻热线:0577-59299065|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关于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 : 泰顺新闻网   ->   新闻   ->   乡镇部门   ->   部门动态   ->  正文
推荐视频
推荐新闻
推荐图片
我县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来源:泰顺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2-01-18 16:01:27 作者:林静雅 字体:

  泰顺新闻网讯(记者 林静雅)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打赢环境污染攻坚战,1月17下午,县公安局联合文明指导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和志愿者联合会等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先后来到罗阳镇毛竹下村、葡萄园小区等地,通过发放宣传彩页、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全面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同时,工作人员还在各村主要宣传窗口栏张贴“关于规范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重要性的知晓率。

  除此之外,新时代文明志愿者也加入其中,走村入户宣传,做到多种宣传形式相结合,营造了“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在一些重要节日里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人的习俗之一,但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加剧雾霾危害,造成空气污染,还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据了解,自2021年12月1日起,罗阳镇建成区除每年除夕至正月初六及元宵节可在安全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余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部门对违反规则者将予以行政处罚。罗阳派出所民警刘逸说:“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2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编辑 周晓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