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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实施以工代训企业可在本月20日前申请补贴
来源:泰顺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11-13 15:36:46 作者: 字体:

  泰顺新闻网讯 近日,经温州市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落实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以工代训补贴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实施以工代训补贴。以工代训是什么?补贴对象有哪些?怎么申报?快来一起来看看。

  以工代训作为企业稳岗扩岗的一种形式,是指职工在工作岗位上以生产操作代替脱产培训的一种培训方式。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利用自有场所、生产设备,让职工边工作边进行生产技能培训。根据《通知》内容,此次补贴对象分别为: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且在本市正常缴纳8月份失业保险(含经批准允许8月份社保费缓缴)的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行业为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的五类大型企业(行业类型以工商登记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企业,不纳入以工代训补贴范围。

  申报方法

  当前,以工代训的在线申报系统已全面开通,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只需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进行申报,每个企业只需申报一次。

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电脑端截图

    系统手机端截图

  系统网址: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

  手机操作,可点击长按下图二维码,进入系统手机端。

  申报时间: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11月20日前进行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领。

  具体流程:登录账号→选择“奖补申报”→搜索“以工代训”→点击我要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在“失业保险参保地”选择参保属地→在“人员信息”栏点击“查看人员信息按钮”→在表格中点击上方自动补充数据→保存数据并关闭表格→人员信息保存后缴费人数与奖励金额会自动生成→检查表单并提交。

  补贴企业和员工的界定

  1.以工代训补贴企业应为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且在本市正常缴纳8月份失业保险(含经批准允许8月份社保费缓缴)的中小微企业和“五类行业大型企业”。

  2.关于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的划分,根据我市享受减免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类型划分名单确定。企业行业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 — 2017)执行,以企业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行业信息为准,外贸行业大型企业以商务部门确认为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浙江省信用中心核查数据为依据。

  3.劳务派遣人员的以工代训补贴由为其缴纳失业保险的人力资源企业代为申请。人力资源企业为用工企业代为申领以工代训补贴的,代领后必须如数返还给实际用工企业(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等非企业的不在补贴范围)。

  咨询电话:0577-67583417

(编辑 黄淑霞 来源 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