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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 交通违法处理实行“人脸识别”+“三证合一”
来源:泰顺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07-03 16:00:47 作者:潘祺 字体:

  泰顺新闻网讯(记者 潘祺)为了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打击买分卖分违法行为;同时可以更加严格、精准地对处理违法驾驶人信息进行核验,有效弥补以往人工比对确定人、证是否一致的漏洞。7月1日,我县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统一启用人脸识别功能,交管违法处理启用“人脸识别”和“三证合一”审核。这意味着,在违法处理中,须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三证,窗口审核通过后,才可继续办理车辆违法处理。

  7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县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在大厅的窗口工作人员粘贴了“三证合一”办理的温馨提示,并多了一台具有人脸系统功能的高拍仪。位置上,民警正在通过高拍仪摄像头对前来处理交通违法的市民进行人脸抓拍,电脑桌面上正显示信息比对,并快速的显示比对通过。随后,民警将市民身份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三证逐一审核后拍照上传系统存档。市民通过“三证合一”审验后,可到其他窗口顺利处理违法。

  “实行‘人脸识别’系统加‘三证合一’处理交通违法,主要是为了实现三个目的,一是更加有效地打击买分卖分的行为,二是防止黄牛市场的滋生,三是为了进一步净化公安交管部门执法环境。”据现场民警介绍,原来处理交通违法主要依靠人工审核,采用“人脸识别”后,可以通过大数据快速比对个人信息,过往处理的影像记录也可以进行调档查阅,非常方便。同时,通过启用人脸识别功能还能够进一步保障了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县交警大队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时带好相关证件,以免因忘带证件造成不能办理的现象。此外,交通违法网上自助办理其实早就采用“三证合一”的流程,比现场窗口还要简化,建议市民可以通过在线办理方式处理个人交通违法,即省时又省力。

(编辑 毛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