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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发布通告 禁止在泰顺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01 15:37:51 作者:夏彦婷 字体:

  泰顺新闻网讯(记者 夏彦婷)为确保泰顺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顺利进行,全面准确做好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实物指标调查工作,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有关规定,昨天,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通告,要求禁止在泰顺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

  据通告,泰顺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占地区分为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用地,主要涉及司前畲族镇司前村、徐宅村、峰门村,百丈镇飞云湖居委会和罗阳镇北外村。

  水库淹没区包括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下的区域和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上因水库洪水回水、风浪、船行波、冰塞壅水等产生的临时淹没区,主要涉及司前畲族镇徐宅村。

  通告要求,自3月31日起,禁止在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内新增建设项目(含扩建、改建及房屋装修等) ,停止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停止各类在建项目建设。违反规定继续进行建设的,按违法建设行为处理,不予补偿。除新生儿、婚嫁人口和户口临时转出的义务兵、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等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口迁入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迁入的人口,不作移民安置。

(编辑 毛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