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立人集团资产处置资金回笼情况,经研究决定,将于2020年1月15日起开展第6次清退工作,清退对象为经债权申报审核确认无误人员,本次清退继续按照“往息抵本”原则,本次清退比例为“往息抵本”后债权基数的1%。
泰顺县处置办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