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新闻网讯(记者 季扬帆)为进一步规范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垃圾分类水平,提高垃圾分类质量,近日,浙江省发布了全国第一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省级标准《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将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标准》统一了分类设施标识和颜色,明确了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内容。根据城镇生活的特性,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除了上述四大类外,还有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装修垃圾等。《标准》中提出,对于垃圾的投放,应综合考虑便捷、环保和安全等因素,科学合理地进行垃圾分类投放。此外,《标准》还对垃圾的运输和处理做了相关要求。
为响应垃圾分类号召,我县也在2018年7月印发了《泰顺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就明确规定了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但在实践过程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也是一个收效较漫长的过程。当垃圾分类成为我们的一种生活习惯时,变废为宝,我们的环境也将会变得更加美丽。
(编辑 毛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