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新闻网讯(记者 徐联飞)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促进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日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三个部门联合在成本调查的基础上,决定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调整全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具体的收费标准为:省一级保育费每生每月530元调整为600元、省二级460元调整为520元、省三级350元调整为400元、准办级220元调整为280元。代管费收费标准维持不变,按学期结算,学年结清,多退少不补。持有效证明的烈士子女、低保家庭子女按所在幼儿园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编辑 毛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