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新闻网讯(记者 潘祺)日前,省美丽浙江领导小组办公室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通报2018年清新空气示范区审核评价结果,温州市有4个县级城市符合评价标准被评为第一批浙江省清新空气示范区,我县榜上有名。
近年来,我县通过“两调整两治理”等综合管理手段,积极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工作,包括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废气治理、扬尘综合治理、重大专项行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等,环境空气质量始终保持优良。2018年,环境部门拒绝高耗能行业项目14件。关停6家企业。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中,2018年我县新增注册登记的新能源车辆20辆,更新能源公交车12辆,减少排放量,大大增加了群众便利。完成城区建筑施工工地排查22个,扬尘综合治理工作初显成效。
据了解,获评此次的清新空气示范区得益于我县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禀赋,2018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优良率100%,位列全省第一。全年有效监测天数365天,其中优的天数295天,占80.8%,良的天数70天,占19.2%。
(编辑 毛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