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培育和宣传“感动泰顺十大人物”是我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最美精神”的品牌活动。为增强“最美”人物荣誉、发挥“最美”人物的感召力,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关爱“最美”、学习“最美”、争做“最美”,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中共泰顺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广播电视台等单位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最美泰顺人”——第五届感动泰顺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5年以来,全县各行各业中涌现出来的让人感动的典型人物或群体,均在评选之列(曾经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感动人物的,不作为参评对象)。具体包括以下四个层面:
1、在泰顺有特别感人事迹的泰顺人;
2、在泰顺留下感人事迹的新泰顺人;
3﹑在县外留下感人事迹的泰顺人;
二、评选标准
1、事迹具有先进性。在日常生活中,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公民道德和公民义务,发挥表率作用,事迹可信、可学、可敬。
2、事迹具有典型性。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关爱他人、无私奉献、孝老爱亲、慈心善行等各类“感动”主题方面表现突出,在群众中产生过广泛影响。
3、事迹具有时代性。充分反映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时代特色,具有感染力,事迹突出,细节感人,能引起广大市民的情感共鸣。
三、评选办法
1、各乡镇在组织推荐的基础上推荐2至3名候选人(含先进群体);县直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名额不限;市民可向所在乡镇或直接向组委会推荐。推荐自发文之日开始到2018年12月31日截止,推荐材料均须上报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联系人:翁士格,联系电话:67592880,传真:67592900,电子邮箱:tsxwxck@163.com)。推荐表可在泰顺新闻网(http://www.tsxw66.com)上下载。
2、组委会在广大群众踊跃推荐的基础上,将对候选人进行宣传报道。
3、组委会根据评选条件,初评20名候选人在媒体上公示,由广大群众通过泰顺新闻网、微信公众号投票推选。
4、采取群众投票和组委会评选相结合的办法,最终评出“最美泰顺人”——第五届感动泰顺十大人物,并于2019年举行颁奖典礼。
5、在奖项设置上,除了评出“最美泰顺人”——第五届感动泰顺十大人物外(含先进群体),还将评出“最美泰顺人”——第五届感动泰顺十大人物提名奖和工作组织奖。
四、实施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第五届“感动泰顺十大人物”选准评好。
2、各新闻单位要深入采访挖掘,用鲜活、感人的报道宣传先进人物,教育干部群众。
3、坚持面向基层,多推荐和宣传普通干部群众中的先进人物。
4、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把宣传和学习先进人物贯穿于评选工作的全过程,使评选活动真正达到感染和教育干部群众。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雷全勉同志任主任,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广播电视台负责人为成员的“最美泰顺人”——第五届感动泰顺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翁旭欧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中共泰顺县委宣传部 泰顺县文明办
泰顺县总工会 共青团泰顺县委
泰顺县妇女联合会 泰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泰顺县广播电视台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