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
新闻热线:0577-59299065|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关于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 : 泰顺新闻网   ->   公示公告   ->  正文
推荐视频
推荐新闻
推荐图片
泰顺县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17 16:03:44 作者: 字体:

  一、2019年度城乡医保参保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对象?

  答:具有本县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在校中小学校学生、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以及已登记户口的新生儿),都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非本县户籍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子女也可在我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2019年度筹资标准和财政补贴各多少?

  答: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930元。其中本县户籍的个人缴纳280元,各级财政补贴650元;非本县户籍的参保人员按930元标准全额由个人缴纳,不享受财政补贴。珊溪库区参保人员由生态补偿金另行补贴120元,个人缴纳160元。

  三、2019年度参保缴费从什么时间开始?

  答: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1月5日,本县户籍人员到户籍所在村(居)或社区、非本县户籍人员到居住地所在村(居)或社区进行参保确认。

  2018年11月8日至11月30日,按规定标准及方式进行集中缴费。本县户籍人员超过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须在2018年12月15日前参保,并按930元标准全额由个人缴纳,不再享受财政补贴。

  四、我县哪些特殊人群可享受参保缴费财政全额补贴?

  答:2018年9月底在册的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重点优抚、百岁老人、县级以上劳模、政法机关授予见义勇为称号的农村参保人员,2016年1月1日前已领取独生子女证并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独生女母亲,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人员和各类持证残疾人,均可享受财政全额补贴。

  五、今年缴费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采取县农商银行(原农村信用社,下同)“市民卡”批量代扣代缴、县农商银行营业窗口现金缴存和手机支付宝缴费等三种方式,实行一人一扣(缴、存),不再进行现金收缴。 选择县农商银行市民卡代扣代缴的,须在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23日在市民卡账户存入足够的金额;选择手机支付宝缴费或农商银行营业窗口现金缴存的,须在2018年11月8日至11月30日进行缴存。

  六、错过集中参保缴费期后,哪些人群还可参加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主要有两类人群。

  一是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出生,且户口登记在本县的新生儿;

  二是符合参保条件的复员军人、婚嫁迁入、归正人员、大学毕业生等人员可以在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全额缴纳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个人缴费部分后,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七、新生儿是如何参保缴费和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答:在当年度规定的集中缴费期后出生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本县),且父母至少有一方参加本县城乡居民医保的,不需缴纳当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出生当年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出生 3 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即可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出生 3 个月之后办理参保手续的,从参保次月起享受当年度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父母双方均没在本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出生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本县)需全额缴纳当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上述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八、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就诊时,不通过市民卡实时刷卡结算的医疗待遇会造成什么影响?

  答:参保人员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可通过“市民卡”实时刷卡结算而不刷卡结算的(外伤、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所限的及定点医院因信息网络等非本人原因造成无法刷卡结算的除外),其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在市域内门诊就医时门诊医疗费用不实时刷卡结算(特殊病种门诊费用除外)的,城乡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的时限有何规定?

  答:在定点医疗机构没有通过“市民卡”实时刷卡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可往后顺延一年凭规定票据进行报销。即:2019年度发生的、没有通过“市民卡”刷卡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零星报销手续,逾期仍未办理手工报销的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2018年12月31日前发生未结报的住院医疗费用,结报期限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止。因不可抗力或存在法律纠纷等特殊情况的除外。

  十、我县对基本医疗保险外伤医疗费用报销举报奖励有哪些规定?

  答:一是受伤患者对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责任分担及报案赔偿等情况进行签字按手印承诺,根据承诺情况按规定予以审核报销(结算)。二是对送报(刷卡结算)医疗总费用达到5万元以上及受伤情形存在嫌疑的报销(结算)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举报。三是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的,造成医保基金流失在3000元以下的,奖励500元;造成医保基金流失在3000元以上(含,下同)10000元以下的,奖励1000元;造成医保基金流失在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奖励2000元;造成医保基金流失在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奖励5000元;造成医保基金流失在100000元以上的,奖励10000元。四是情形严重、涉嫌社会保险基金欺诈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十一、我县困难群体大病保险报销政策有哪些倾斜?

  答:我县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对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群报销政策的倾斜主要有两个方面:1.起付标准从普通人群的19800元降至16200元;2.起付标准以上至5倍(含)报销比例60%,5倍以上至12.2倍(即198000元)报销比例70%,最高限额的倍数比普通人群的多2.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