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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高校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高考中考期间噪音控制和交通管制等事项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05 16:12:23 作者: 字体:

  2018年高考、中考即将开始,为确保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确定6月4日至6月17日为高考、中考噪声监管期(其中6月7日至8日、6月16至17日为严管期)。现就我县考点(泰顺中学、育才高中、泰顺二中、泰顺三中、泰顺四中、泰顺六中、泰顺七中、泰顺八中、实验中学、罗阳二中、民族中学)和考生作息区域在高考、中考期间加强噪声控制和交通管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筑施工单位在监管期间每天6时至12时、14时至18时严禁超标施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6时禁止施工;严管期间,位于考点附近的建筑工地必须停止施工;工矿企事业单位尤其是石材加工、玩具加工、机械加工、金属切割等行业必须按此规定严格执行。

  二、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在监管期间24时以后、严管期间22时以后进行产生噪声的营业活动;禁止餐饮业在监管期间24时以后进行产生噪声的营业活动。

  三、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它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四、防止露天娱乐、集市及室内装修、室内娱乐等活动的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影响考生休息。

  五、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考点附近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大办红白喜事影响考生学习和休息的恶劣行为。

  六、严格控制城关内机动车辆喇叭噪声干扰考生学习和休息。

  七、高考、中考严管期间,禁止在各考点大门左右各20米以内道路停放机动车辆和停车上下旅客,确保校门口道路畅通;禁止营运车主在考点周边抢拉客源,堵塞和妨碍交通;严禁机动车行经考点附近高速行驶、乱鸣喇叭。

  八、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处罚。

  九、高考、中考期间举报电话: 县公安局(110) 县住建局(12319) 县教育局(67582741) 县卫计局(96301) 县文广新局(12318) 县环保局(12369) 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局)(12315)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67618000)

泰顺县高校招生委员会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