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确定2018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示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的有关规定,我大队结合泰顺县实际情况,对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新进行了排查摸底和调整,以2017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为基准,调整确定了65家2018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附后),其中保留2017年度重点单位59家,撤销3家,新增2018年度重点单位6家。
附件:1.泰顺县2018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泰顺县公安消防局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