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泰顺县将进一步规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使用,从2017年10月25日开始启用泰顺县主要道路及罗阳镇城区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现将启用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于以下监控设备抓拍到的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超速行驶、斑马线前未停车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将录入交通违法处罚系统。对录入交通违法处罚系统的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予以记分、罚款。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特此公告
泰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