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水许听证公告【2017】第1号
泰顺县飞云水务有限公司向本机关提出取水许可的申请,申请年取水量为1803万立方米,取水地为泰顺县岭北社区翁溪村上游900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和四十七条、《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该事项举行听证。
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作为听证代表参加听证会。听证代表人的报名要求及产生方式如下:
一、报名方式:向本机关当面提交申请书及有效证件。
二、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三、公众代表确定方法:根据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兼顾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从自愿报名的个人或者组织中确定听证代表人,听证代表人数10-15名。
联系人:夏罗生,联系电话59282586
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1号 泰顺县水利局
特此公告。
泰顺县水利局
2017年9月27日